一、滅火的基本原理
1、燃燒的條件:可燃物質(油品)、助燃物質(空氣中的氧氣)、點火能量(火源)三要素缺一不可。
2、滅火原理:破壞燃燒條件,使已經進行著的燃燒終止。
二、滅火劑
1、水:在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,不能撲救電氣設備火災,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體不能用水撲救,如不能用水直接撲救容器內燃燒油品的火災,遇水起化學反應的物質,也不能用水撲救。
2、二氧化碳滅火劑:在加油站適宜于撲救電氣設備、易燃物質和燃燒面積不大的油品火災。
3、干粉滅火劑:適宜于撲救易燃液體、可燃氣體和電氣設備火災。
4、泡沫滅火劑:適宜于撲救一般非水溶性可燃、易燃液體的火災,如油類。
三、滅火方法
1、冷卻法:吸收可燃物燃燒過程中放出的熱量,使已燃燒的物質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,可燃物便不能繼續燃燒。
2、窒息法:將燃燒物與空氣隔絕,使燃燒物自行熄滅。
3、隔離法:將燃燒物與附近的可燃物隔離,以防止燃燒蔓延。
4、化學中斷法:組織燃燒的連鎖反應使燃燒停止。